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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小時接百封收費短訊
主婦被電訊公司催繳3717
05/05/2011
(梳邦再也5日訊)家庭主婦在短短兩個小時內,接獲數百封每則收費3令吉50仙短訊,遭電訊公司催促繳還3717令吉電話費。
事主林蓮花(52歲)來自梳邦再也,在收到電訊公司催促繳還該筆電話費的短訊后,向馬華格拉那再也區會主席王鍾璇投訴。
她今日在記者會上說,她于4月14日至19日期間每日接獲1封從該短訊公司傳來的短訊,初時不以為意,以為是商業廣告打開后便直接刪除。
“至20日晚上8時許開始,短訊不停傳進來,維持近2小時,幾乎每3秒鐘就接獲該短訊,我發覺不對勁,索性關手機,豈料電訊公司翌日傳來短訊,指我必須繳還逾3000令吉電話費后,才發現事態嚴重。”
電訊公司在短訊里表示事主必須在24小時內繳還該筆電話費,否則將暫停其電話服務。事主向記者展示短訊的內容。
不曾獲詢問短訊
林蓮花指出,所收到短訊內容只有一組名為“Baby
Fun”的短片網址,她沒有打開該網址,也不曾接獲任何確認是否收到該封短訊的詢問短訊。
“一直以來,我每個月電話費平均100令吉左右,況且我的電話費限額是不超過600令吉,不明白為何竟多達3717令吉。”
事主展示的電話費賬單長達數頁,賬單顯示事主在上月的通話費只達17令吉,短訊費用則多達逾3000令吉。
王鐘璇接獲這宗投訴后,立刻致電給該短訊以及電訊公司,了解狀況。
“該短訊公司在聆聽問題后,僅叫我寫投訴電郵寄至該公司客戶服務網址,而電訊公司則表示將耽擱該筆電話費的攤還期,並進行調查。”
“電訊公司向我解釋說,是他們的技術上的問題。”
冀電訊公司嚴正看待
馬華格拉那再也區會主席王鐘璇指出,雖然電訊公司已承諾會展開調查,及暫緩催收電話費,可是她不希望就此罷休。
“相信不少人面對類似經驗,因此希望電訊公司能夠嚴正看待這件事情,避免有更多受害者遇上這種事情。”
她同時呼籲公眾,若遇上這類事件,應該向當地人民儀士代表做出投訴。
“我勸告公眾,若遇上類似狀況,勿以為只要轉換電訊公司,獲繳還一部分欠款,事情就得以解決,因為電訊公司有權力起訴他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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